歐盟之RoHS指令
RoHS指令的主要目標在于對電機與電子設備中有害物質(zhì)的限制,從而保護人類(lèi)健康,并保證對廢棄物進(jìn)行合理的回收與處理,以保護環(huán)境。該指令適用于工作電壓小于1000V AC以及1500V DC的所有設備,這些設備包括在8大類(lèi)產(chǎn)品清單中,包括燈泡以及家用照明設施。目前,對醫療設施以及監控設備尚無(wú)限制。
8 類(lèi)設備產(chǎn)品清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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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型家用電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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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明設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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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型家用電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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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機與電子工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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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技術(shù)及電信通訊設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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玩具、休閑與運動(dòng)設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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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費性設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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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動(dòng)販賣(mài)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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限用下列物質(zhì)
物質(zh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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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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鉛(Pb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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焊料、電纜、電線(xiàn)、塑料件以及組件拋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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汞(Hg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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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(kāi)關(guān)、液晶顯示器、繼電器與燈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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鎘(Cd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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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源線(xiàn)、電線(xiàn)與開(kāi)關(guān)觸點(diǎ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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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價(jià)鉻(Cr VI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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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殼的表面處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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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溴聯(lián)苯(PBB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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塑料與印刷電路板之耐燃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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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溴二苯醚(PBDE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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塑料、橡膠與印刷電路板之耐燃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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